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艺术体育联考 > 招生简章 > 文章正文
 
沈阳音乐学院2008年招生信息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沈阳音乐学院 2007-12-18 15:45:30
沈阳音乐学院2008年招生信息
 
一、办学类型、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沈阳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专业、系别、专业方向、招生地区、学费 
专业
系别
专业方向
学制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作曲系
 
作曲
电子音乐
视唱练耳
4年
流行音乐系
作曲:流行音乐创作与MIDI音乐技术
4年
音乐学
音乐学系
音乐学(含音乐理论、评论、编辑、管理与传播等)
5年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兼表演(音乐教育兼演唱及钢琴演奏)
4年
乐器工艺系
钢琴调修工艺与演奏、箜篌调修工艺与演奏、
提琴制作工艺与演奏、古琴制作工艺与演奏
4年
音乐表演
作曲系
乐队指挥
4年
声乐系
演唱
4年
胡明健
声乐专家组
民族声乐系
国际音乐
教育中心
演唱(含歌剧)
4年
民乐系
竹笛、笙、唢呐、二胡、板胡、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古琴、三弦(试招) 、大提琴、低音提琴、管子、箜篌、民族打击乐演奏
4年
管弦系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圆号、小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古典打击乐演奏
4年
钢琴系
钢琴、手风琴演奏
4年
国际音乐
教育中心
钢琴演奏
4年
电子琴系
电子管风琴(暨双排键电子琴)演奏
4年
流行音乐系
流行音乐演唱、萨克斯、吉它、电贝司、键盘乐器(爵士钢琴与合成器) 、流行打击乐演奏、爵士小号
4年
舞蹈学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兼教育(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 、舞蹈编导(中国舞、芭蕾舞) 、舞蹈教育、国标标准舞
4年
 
注:大连校区招生有关信息请于2008年3月初登录我院网站(www.sycm.com.cn)查询。
我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招生。
学费标准
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方向:8000元/年。
    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各专业方向:26000元/年。
    其他专业方向:140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每学年开学报到注册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秀者,经院招生委员会审定,可酌情减免学费。
    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及学习成绩(含专业主干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选修课、综合实践等)达到有关规定者,可获得占学生比例数约为40%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对特困学生设有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本院设有包括全额奖学金在内的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和贷学金。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
    1.年龄:报考作曲、流行音乐作曲、指挥、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贡献及才能者,由我院有关专家二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2.演唱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米以上(含1.60米),男1.70米以上(含1.70米);音乐教育兼表演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米以上(含1.55米),男1.65米以上(含1.65米)。有特殊才能者,由我院有关专家二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3.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
    2.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兼报有关专业方向需再增加三张;
    3.各省招考办下发的《2008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两部作品的乐谱(其中必须包括一首器乐作品);报考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与作曲专业方向相同的作品;报考电子音乐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一首声乐作品及一首以音序器创作的MIDI作品的原始工程文件和CD音响(作品使用的音序器种类不限),并不得兼报其他专业。
    报考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两部作品的乐谱①声乐作品(附钢琴伴奏)②钢琴作品;
5.报考音乐学(5年制)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1—2篇音乐学方面的论文,要求共3000字左右(免于专业考试者除外,详见“免试”、“录取”栏,但须履行报名手续); 
6.报考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专业初试时考试曲目的录音;
    7.兼报: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考生可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如有两个专业方向同时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选择其一参加复试。
    考生所交材料及专业考试费,不论何种原因一律不退。
五、报名时间、地点,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和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中等音乐舞蹈学校应届毕业生及辽宁省内考生必须在沈阳考场考试,其他省区的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在我院开设考点的任意考场考试,但均不得重复参加考试。
    (一)沈阳考场:
    沈阳考场(沈阳音乐学院)
    报名日期:2007年12月24日—31日在本院音乐厅受理全国各地考生报名,2008年2月29日受理辽宁省外考生补报名。
    考试日期:2008年3月2、3日初试,3月5、6日复试,3月7日基础课考试;招考所有专业方向。
    (二)外省考场(在下列地区设立考点):
    考试当天公布专业考试及基础课考试安排。
1. 哈尔滨考场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0、11日
考试时间:2008年1月12、13日
    招考专业: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民族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舞蹈各专业方向。
2. 北京考场(中央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08年2月14、15日
考试时间:2008年2月16、17日
    招考专业:声乐演唱(声乐系、国际音乐教育中心)、电子管风琴演奏、音乐教育兼表演各专业方向。
3.石家庄考场
报名时间:2008年2月16、17日
考试时间:2008年2月17日
    招考专业:民族声乐演唱、民族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各专业方向。
4.济南考场
报名时间:2008年2月18、19日
考试时间:2008年2月19、20日
    招考专业:声乐演唱(声乐系、国际音乐教育中心)、民族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教育兼表演、舞蹈各专业方向。
5.合肥考场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2日
考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
    招考专业:民族声乐演唱、舞蹈各专业方向。
6.福建考场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2日
考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
    招考专业:声乐演唱、民族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教育兼表演、舞蹈各专业方向。
    注:外省考场具体报名地点与考试地点,请随时登录我院网站(www.sycm.com.cn)查询。
六、专业考试
    初试:准予报名的考生均应参加专业初试。
    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准予参加专业复试。
专业初、复试内容详见本专刊。
七、文化课考试
    专业复试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八、免试
    1.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和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中等音乐舞蹈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中与中专所学为同一专业方向者可免于专业初试,但只限一个系别。
    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省属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且为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拟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方向的辽宁省考生,可免于专业考试(详见“录取”栏)。
九、录取
    1.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乐器工艺系录取原则详见29页)。
    2.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院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
    3.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方向的考生,同时符合免试第2条中的要求,可按该专业方向省内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择优录取。
    4.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按各专业方向和性别分别排名,根据计划名额择优录取。同时,在录取时可根据招生具体情况对考生所报专业方向进行调整。
    5.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6.英语成绩:我院对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做如下要求:
    ⑴报考音乐教育兼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60分;
    ⑵报考作曲、流行音乐作曲、指挥、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55分;
    ⑶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45分;
    ⑷各专业方向如因英语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英语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7.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十、其他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一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处理,我院对其不存档、不转档。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辽宁省内新生一律不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自愿。
    沈阳市内新生一律走读,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和琴房。
十一、就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具体招生内容请登录学院网站(www.sycm.com.cn)招生就业中普通本科招生信息一栏,点击《沈阳音乐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专刊》查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